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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技师学院)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4  点击量:2928次  分享至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63年,2016年1月晋升为技师学院,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汕头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面积203亩,包括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两大校区,现设有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和现代服务系三个教学系,在校学生5000多人。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招聘教师6名,其中英语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2名、物联网教师2名、烹饪实习指导教师1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技师学院)办公室,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2号。电话:88255553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程序。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彩色免冠小2寸证件照8张;

5.应聘岗位所需的本人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尚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符合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提前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考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笔试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

(1)应聘英语、计算机、物联网教师笔试内容:教师

岗位及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闭卷考试。

(2)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符合政策性加分对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应聘英语、计算机、物联网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包括现场书写教案)。

(2)应聘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包括现场书写教案)和技能操作。

4.面试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施行。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以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准考证发放、面试有关事宜、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88255553,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纪委:88324110,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88645062,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179804。

附件1、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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